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生活区域
应急照明建设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单位罪犯生活区域应急照明建设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生活区域应急照明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SJY BGS 202205005
预算金额:人民币230000元,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该价款为中标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运输、安装、搬运、疫情防控所产生的费用等。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竞价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若竞价人有两家或以上报价最低且相同的,从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竞价人中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采购要求:
1.应急照明系统设置要求:
备用照明灯具一般设置于墙面或顶棚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低于90min,并满足正常工作照明度要求,消防疏散灯具一般设置于墙面或顶棚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30min,照度不低于5Lx;安全出口标志灯具一般设置于安全出口上方,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一般设置于疏散通道及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或地面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30min,标志主标界面亮度不低于15cd/㎡、不高于300cd/㎡。根据规范要求,应按不同观察距离,确定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尺寸要求;疏散指示灯安装在不同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应采用应急时能够迅速点亮的光源,并带玻璃罩保护。
2.应急照明系统特点及组成要求:
①系统采用智能集中供电集中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有智能控制主机,消防灯具专用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组成。控制主机一般设在建筑物消防控制中心。
②本系统标准要求中,要求保证系统所有设备灯具受到信号监控,以便火灾发生时能够确保提供快速可靠的照明。
③所有末端灯具光源均采用高亮度LED光源灯具,符合《建规》与《高规》中的规定。
④每台控制器主机,消防灯具专用应急电源,应急用明分配电装置均分配唯一地址,末端灯具均带有独立的地址码并自带传感器,能够保证其唯一可识别性及可控性.能够满足日常管理及火灾疏散方案的不同控制要求。
⑤系统内所有灯具内均不带电池,大大减少后期维护的工作量,降低维护难度,同时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能够自动监控电池组状态,并自动实现充放电管理,以延长系统整体应急电源的使用寿命,并降低电源(蓄电池)更换成本。
⑥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供电,有良好的维护可测性,并有效降低维护成本。
⑦系统供电主干线路采用AC220V供电,确保具有良好的供电性能。系统内应急照明分 配电装置设备正常工作电源均取自各个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在设备间内本区域应急照明(或应急电源)配电箱出线回路,备用电源(即应急电源)取自消防灯具专用电源。
⑧所有产品均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符合GBI7945-2010标准,并通过实际工程运行验证稳定可靠。
⑨系统应急时间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三)配送安装要求:
1.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升级改造,如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施工等不可抗事项的发生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供货后,按要求将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包括途中运输、搬运、保管、保险、税收、施工、差旅、住宿等所有费用,风险均由供货人承担。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必须具有与本次采购业务有关的经营资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次竞价采购拒绝联合体参与,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一个竞价人只能提交一个竞价文件。
四、报价要求:
1、竞价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中包含: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②.附件《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生活区域应急照明建设采购项目报价单》;
③.竞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竞价人为委托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附上竞价人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的身份证复印件。
2、竞价人的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230000元)的为无效报价。
3、竞价文件份数:一式两份(需要分为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包装),竞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包括骑缝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所有竞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给竞价人。
5、特别说明:竞价人如对本竞价公告响应并提交竞价文件,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公告中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竞价人发生违反本竞价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竞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竞价人(含委托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等)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五、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
1.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厂家原包装未拆封。货物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在送货及返回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验收要求:中标人按要求将设备安装到指定位置并调试完毕,达到方案中所要求的技术要求,验收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在中标金额里,采购人不再予以支付。如不能通过测试,设备须无条件退回或更换,验收合格后有相应资质第三方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支付方式: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间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且经有资质第三方公司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关报销票据后30日内支付货款到中标人账户。
七、合同履约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于于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经有资质第三方公司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无遗留问题,经中标人书面申请后无息退还中标人账户。
2.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①质保期为1年,中标人须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②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使用单位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在免费保修期一年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使用单位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③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④采购人因工作需要中标人到现场保障的,中标人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给予支持。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升级改造,如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施工等不可抗事项的发生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约定。
4.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①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完毕的,中标人应以如下方式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从逾期交货或安装之日起未超过10天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不够一天的时间计为一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逾期交货或安装时间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5.货物质量违约责任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或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免费退货换货,因退换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工作的,发现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或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货物故障维修违约责任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使采购人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果中标人无法按时提供上门维修或更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应付货款/质保金中扣除;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每日500元。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7.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8.进入监管区有关违约责任
中标人进入采购人监管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制度和监管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人员的指挥,不得为罪犯传递信息、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等违禁品、违规品,若有发现经核查属实的,中标人须马上更换工作人员,并视情况向甲方支付2000元-5000元的违约金。发生二次(含)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9.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0.违约终止合同
①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将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需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a.中标人合同期出现10次及以上迟延交货;
b.中标人一次迟延交货超过10天的;
c.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拒绝退货退换货的;
d.中标人合同期出现10次以上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e.中标人无故拒绝履行本合同;
f.若中标人配送货品存在假冒伪劣产品、质量缺陷产品、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等情况;
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约定
①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不得配送来自国(境)外的设备、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不含福州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备,以及来源不明的设备,若福州市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街道的设备,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被发现一次,将扣罚履约保证金5000元,造成后果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②中标人采购标的须事先向采购人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设备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设备产地、来源地的票证。
③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告确定。
④中标人送货车辆应相对固定,保持清洁,定期消毒(疫情期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落实消毒工作),车厢内无异味,进监时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熄火、关车窗、锁车门。
⑤中标人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⑥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中标人进监人员必须为按规定期限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闽人员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
12.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②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4.保密条款:
①采购人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因履行合同或在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②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5.廉政条款。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①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合同补充和修改: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17.其他:
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另行补充。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
竞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竞价文件送达福建省仓山监狱并现场办理送达登记,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
地点:福建省仓山监狱办公楼五楼办公室(三)。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如遇开会等客观原因,开标时间则顺延)
地点:福建省仓山监狱办公楼五楼办公室(三)
联系人:严警官 联系电话:0591-63063976
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6306391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8号
友情提示:疫情期间,竞价人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生活区域应急照明建设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仓山监狱
2022年5月25日
福建省仓山监狱
罪犯生活区域应急照明建设采购项目报价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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