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竭诚为民’训词精神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应急救灾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发放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成立检查组,分两次对一区四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各县(区)采取帐务调整、及时拨付、收回代购物资下发等措施,冬春救助、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资金存在的发放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整改,所有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二)关于“安全防控、监督管理不到位,仍有盲点”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2020年9月28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永胜县永北镇农贸市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场内的7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已搬离。同时,结合即将来临的中秋国庆、岁末年初,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确保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旺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的问题
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年内召开4次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深入全市18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从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两个方面开展指导服务;扎实开展涉疫场所安全检查;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项目在建和已建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2%和22%。
3.关于“安全监督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邀请法律顾问对一区四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各县(区)2019年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备案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1-3季度共检查企业1117户(次),立案处罚12起,罚款120.84万元,关闭生产经营单位14户。
4.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有盲点”的问题
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梳理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盲区和漏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初步明确飞行翼、沙滩车及景区高空玻璃栈道等行业领域的监管主管部门。丽江目前使用的民用无动力三角翼飞行器,根据《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职责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针对沙滩车、卡丁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一般由游客自行驾驶,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同时此类车辆对山路、河流、草坪等具有较强的破坏性的实际,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已明确禁止上路行驶及营运。因为玻璃栈道属高风险项目,全国尚无专门部门负责监管的实际。由于玻璃栈道的立项、审批等涉及多个部门,鉴于此情况,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明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
(三)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搞形式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在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中,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检查。在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审批过程中,严把准入关,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核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落实市委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从2019年3月开始按照要求,选派4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扶贫工作,2020年6月根据纪检监察组“女干部驻村,同一村原则上安排不少于2名”的整改要求,重新选派男性科级干部,全面落实体检、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费、津补贴差价、生活补助等政策。
2.关于“截至2020年7月未制定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问题
迅速制定了《丽江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自检自查自改”确保脱贫攻坚短板问题如期清零、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抓好控辍保学、巩固产业发展、加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培训等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了新营盘村委会如期实现脱贫。
3.关于“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强化跟踪问效,及时研究并使用趴帐资金,发挥有限资金最大效益,依照“高花椒、低木梨、林下有绿肥”的产业布局,大力扶持花椒、木梨、苹果等产业,目前已种植苹果800余亩,木梨1100亩,花椒种植3329余亩。
4.关于“扶贫挂钩村“爱心超市”管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健全完善《新营盘村委会党建+扶贫爱心超市“爱心积分”细则》、《“党建+扶贫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每季度发布乡风文明“红黑榜”,鼓励引导广大村民通过参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获取爱心超市积分,明确由专人管理,确保了“爱心超市”管理运行规范有序。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2020年10月23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进一步强化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支出相关费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2013年1月24日原市安全监管局在下属事业单位丽江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支出“三八节”出游考察团费,后因取消了本次行程,旅行社退回了部分费用,剩余的费用由于是提前购买的国际打折机票无法退回。经我局多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已收回相关费用,该款项于2020年12月17日退回,并上缴国库。
(二)关于“违规长期使用外单位车辆”的整改进展情况
原市安全监管局2012年9月至2016年5月使用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车辆,产生修车费、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该车借用期间用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产生费用用于保障车辆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不作清退,但局党委对违规行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未清理上报”的问题
2013年7月报销雪山索道费900元;2014年8月报销玉水寨景区门票400元;2013年5月报销摩梭文化产品礼盒3780元,此外,在清查过程中,还发现2013年5月17日用公款购买景区门票560元,以上合计5640元,已立行立改,于2020年8月14日清退,并上缴国库。
2.关于“接待费中出现烟酒”的问题
2013年3月、6月、9月报销的接待费菜单中出现烟、酒,其中烟830元,酒水1547元,共计2377元,已完成清退,于2020年12月11日上缴国库。
3.关于“违规乘坐火车软卧”的问题
2014年12月干部职工到昆明出差,乘坐新空调软包按软卧标准报销;2017年9月干部职工报销昆明—丽江火车软卧票。此项问题已立行立改,差价140元于2020年8月14日清退,并上缴国库。
4.关于“跨地州开展‘三八节’活动”的问题
2015年3月16至18日组织“三八节”活动去大理双廊、下山口费用支出4864元。按照工会活动制度标准(每人1天100元)予以支出,超出的3556元由参加人员承担,已完成清退,于2020年12月11日上缴国库。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无依据报销”的问题
2017年6月职工调出购买纪念品费用790元,已完成清退,于2020年12月11日上缴国库。
2.关于“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016年6月职工到昆明培训,重复报销伙食补助160元;2017年6月职工出差,多报销伙食补助100元;2018年12月职工到昆明出差,乘坐公务车报销交通补助240元,已完成清退,于2020年12月11日上缴国库。
3.关于“报销要件不全”的问题
2014年10月拨付救援物资仓库整改资金10万元,无施工合同与工程验收材料,已找齐相关材料。2018年12月报销差旅费1190元,无财务审核签字及会议通知相关文件。经核查,由于是原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原省安全监管局汇报工作,故没有通知文件,已请财务人员证明补签。2018年12月报销接待餐费700元未附接待菜品清单,经核查,确为公务接待,因时间较长,无法补齐菜品清单,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19年4月支付物资储备库管理费15万元无党组会议纪要,该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由于时间紧张,没有进行集体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19年10月拨付避难场所完善工程款未附工程合同,已找齐施工合同。2019年12月报销应急装备费,无询价资料及委托招标公司材料,已找齐相关材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宽松软、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督促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党规党纪。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和担当精神。
2.关于“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不严格”的问题
组织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的通知》,严肃组织纪律,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审批程序,杜绝出现未经审批外出的情况。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严格按照末位表态制度,梳理了表态发言次序,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事项议题,班子成员依次发言,主要领导最后表态。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走过场”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12月11日高质量召开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了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总体要求的实际行动,明确了整改方向,为巡察整改全面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防范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对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同志,在党组会上提出严肃批评,责令认真检查,于6月19日报送了有关材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完善责任内容和制度规定,按要求、按时限报送相关情况报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针对性不够”的问题
2020年9月24日制定印发《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和资金安排,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0个,其中高风险点18个,中风险点2个,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充分认识纪检监督重要性,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请示报告和协调沟通,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提前1天邀请纪检组参会,自巡察提出反馈意见以来,截至目前,每次党组会议都邀请纪检组参加。
(六)关于“上级督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上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2016年9月由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古城区森龙液化气充装站与周边小区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充装站搬迁的问题。因古城区土地划拨的原因,搬迁后项目用地一直未能落实,导致搬迁项目迟迟不能开展,挂牌督办以来,市直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先后8次组织省、市专家实地检查和督促整改,并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建议。面对土地划拨不到位的原因,责任企业再次提出申请延期摘牌,经市安委办研究批复,摘牌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责任企业主动作为,2018-2019年先后取得《丽江市规划局关于森龙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选址论证报告》,2020年先后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江森龙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核准申请的批复》《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安全预评价专家审查评审意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古城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批复》《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环境影响批复》《丽江森龙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经过多次论证和审查,于2020年7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液化气储备充装站搬迁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2.关于“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18年审计提出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问题,根据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对没有联系到的企业继续在1个月以内加大联系力度,争取尽快清退。同时,通过报纸、政务微信等渠道,张贴告示,要求因产权、债务等纠纷未能解决的在2021年2月以前协商解决,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局审核后清退,逾期不再办理清退手续,所留款项缴存国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5155099;邮政信箱: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168号;电子邮箱:ljyjglj@163.com。
中共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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